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立大學的研究人員3月19日報告說,對智能手機用戶而言,手機應用程序中的內置廣告可對用戶構成隱私和**風險。
研究人員去年3月至5月抽樣調查了10萬個適用于安卓操作系統(tǒng)的手機應用程序。測試報告顯示,其中的297個程序含有特殊廣告,可令手機從遠端服務器下載并運行某些代碼。有4.8萬多個程序可運行某種廣告庫,從而通過全球定位系統(tǒng)追蹤用戶的具體位置,并且有針對性地向用戶發(fā)送廣告。此外,一些手機應用程序還能獲得用戶的呼叫日志、用戶手機號碼和用戶在手機上存儲的其他應用程序名稱等信息。
目前在智能手機中運行的應用程序主要有兩種基本盈利模式:直接收費和內置廣告。在內置廣告模式中,手機應用程序可供用戶免費下載,但一些商家會在應用程序中植入廣告庫,后者會定期在用戶手機上運行廣告,用戶點擊這些廣告的次數越多,應用程序開發(fā)人從廣告投放商家那里獲得的報酬就越多。
研究者認為,這一機制對用戶構成潛在風險,因為應用程序安裝進手機后,其所含的內置廣告通常會獲得相應的授權許可,但很多智能手機用戶對此并不知情。
報告作者認為,為降低內置廣告給手機用戶帶來的風險,應用程序與內置廣告應該分離,以確保它們獲得手機用戶的不同授權許可。
滬公網安備 31011002002624號